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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    发布于:(2020-10-20)      字体: [][ ][ ]   [打印] [关闭]
  10月19日上午,安阳市政府举办《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保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长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车俊朝,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晓骥,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志军,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乔江出席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分为总则、行为规范、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重点围绕“公共环境”、“交通”、“生活”、“旅游”和“餐饮”五个方面,提出重点倡导的文明行为,充分体现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聚焦文明城市创建的突出问题,列出重点治理清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敲打”和处罚;从安阳市实际出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鼓励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评选嘉奖、文明行为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条例》制定过程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加强对社会公众卫生行为的教育引导,将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节约粮食,文明健康用餐,鼓励提倡分餐制,适量点餐,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纳入文明行为规范。

  《条例》从“落细落小”入手,对一些日常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如饲养宠物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高空抛物、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条例》既有宏观价值的引导,又有具体行为的规范;既有对普遍性问题的概括,又抓住了公共文明行为促进的热点、难点、关键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制定后,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参与、共同遵守、共同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才能落地落实,《条例》才能真正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社会遵德守法、崇尚文明之风才能蔚然形成。

责任编辑: 史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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