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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
来源:安阳文明网 发布于:(2017-06-12)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维持交通秩序
文明交通进行中
参加文明交通的志愿者
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6月11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志愿者在红旗渠大道与长安路十字路口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红旗渠大道是林州的主要交通干道,车流量大,往来经过车速较快,长安路十字路口附近有人民公园、住宅小区、公交站点等,交通状况比较复杂。志愿者们统一穿戴印有“志愿者”标志的红马甲和小红帽,达到路口后,分成两组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劝导内容包括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等。尽管烈日当头,志愿者们热情不减,诚恳劝说,耐心解释,积极宣传文明交通法律法规,不断提醒往来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引导非机动车驶入正确车道,制止占道逆行车辆,及时纠正各种道路交通中的不文明行为。
活动中,先后纠正市民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行为3人次,电动车、摩托车不走辅道行为2起。
- 责任编辑: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