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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事迹】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陈贤 曹旭
来源:    发布于:(2019-08-24)      字体: [][ ][ ]   [打印] [关闭]

  

  陈贤,女,汉族,1972年8月生;曹旭,男,汉族,1971年9月生。二人系夫妻,均为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天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年,陈贤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辗转西藏、内蒙古、新疆等条件艰苦的边疆地区,让法治阳光照进少数民族同胞心中。在陈贤的感召下,丈夫曹旭也追随妻子脚步参加志愿服务,两人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全国唯一一对“夫妻志愿者”,用热心奉献彰显律师职业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2014年,陈贤走进西藏昌都市卡若区,成为当地第一个职业律师。恶劣的气候环境、严重的高原反应、艰苦的生活条件没有让陈贤退缩。当陈贤办理完第一个案件,拿到工伤赔偿的藏族女孩紧紧抓住她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时,陈贤感受到发自心底的快乐。一年里,陈贤办结58件案件,是该地区上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近3倍,为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随着工作的深入,陈贤感受到边疆少数民族同胞对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的渴求。援助任务到期后,她主动向司法部申请留下来,组织上将她派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陈贤的丈夫曹旭也是一名律师,两人原本在老家经营一家律师事务所,有着可观的经济收入。陈贤援藏的一年间,曹旭感受到妻子对法律梦想的执着追求。2015年,曹旭在妻子的感召下,也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被派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他俩重新成了“夫妻档”。夫妻俩虽同在内蒙古,却相隔300多公里,辗转7个小时才能相见。大雪封山时,两人有时几个月都见不上一面。在内蒙古的一年里,陈贤共办结85件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同年,曹旭办理民事、刑事、劳动仲裁案件31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他们愈发体会到,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法治阳光的普照。2016年,陈贤、曹旭申请继续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同年又被一同派往新疆。陈贤坚定地说,只要社会需要,身体条件允许,会一直将这项事业进行下去。

  陈贤、曹旭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安徽省“最美人物”等称号,陈贤荣登“中国好人榜”。

责任编辑: 史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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