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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一实小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学习活动
来源:安阳文明网 发布于:(2017-11-30)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学习《志愿服务条例》专题会现场
王瑞芳校长在会上讲话(左三)
2017年11月29日下午,林州市第一实验小学全体教师志愿者在学校综合会议室召开了《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全国《志愿服务条例》将于12月1日施行。为了认真做好《志愿服务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促进林州市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文明林州建设,林州市第一实验小学113名在册教职工全部自愿注册为志愿服务者。29日下午,在校长王瑞芳的主持下,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校文明办主任原兴凯带领志愿者全文学习了《志愿服务条例》,校长王瑞芳就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条例》的重大意义。《志愿服务条例》是我国首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会后全体教职工志愿者要加强学习条例,近期举行测试,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全体教职工要找准工作岗位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结合点,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一小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 责任编辑: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