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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文明网 发布于:(2017-10-16)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闫宝玉
闫宝玉,女,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安阳乐比乐饮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宝玉坚持以诚信经营为本,创立企业名牌,赢得市场信任,使乐比乐公司实现连续3年盈利,公司先后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集群企业”、“林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市级农业产业化“十佳”、“十强”龙头企业、“五十高企业”、安阳“小巨人”奖、“安阳市草本植物蛋白饮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阳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绿色企业”、“技改先进单位”、“县长质量奖”等殊荣。
对职工讲诚信。自2009年乐比乐公司成立以来,每月10日准时为职工发放工资,风雨无阻,从未拖欠职工工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对客户讲诚信。不欺、不瞒、不糊弄。重合同,守信用。注重产品质量,讲究货真价实。规规矩矩经商,堂堂正正做人。从原材料、包装物入厂检验、生产过程的跟踪检验,到成品的出厂前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全部合格,为客户提供放心、满意,全部由质检员认真检验,确保每道工序合格,达到产品标准。使乐比乐公司的经销商由几年前十几家增加到8个省市500多家。
对银行讲诚信。在闫宝玉同志的带领下,乐比乐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县支行信用等级金融信贷AA级。
闫宝玉同志先后于2012年4月,内黄县宣传部、共青团内黄县委、内黄县广电局、内黄县青年联合会授予“内黄县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2012年7月,县组织部授予“十佳”企业创业之星;2013年3月,安阳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年度“红旗渠精神奖”先进个人;2014年3月内黄县委宣传部、内黄县妇女联合会授予“十大女杰”;2014年5月,内黄县宣传部、共青团内黄县委、内黄县广电局、内黄县青年联合会授予“内黄县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2016年10月中共内黄县宣传部、内黄县文明办授予内黄县“最美枣乡人”等荣誉称号。
闫宝玉同志坚持以一颗诚信的心来面对自己的事业,把诚实守信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诚实守信。
- 责任编辑: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