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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司法局《民法总则》宣传接“地气”
来源:安阳文明网 发布于:(2017-09-27)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总则》
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讲《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进村宣传
城区主街道宣传《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它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它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保障,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诞生与施行,对全国人民而言意义深远。为提高《民法总则》的宣传效果,近日,内黄县司法局采取“三步走”开展宣传接“地气”。
第一步,由司法局工作人员自行学习,整理《民法总则》中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变化,再通过案例的方式对新规定进行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记忆。
第二步,利用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对在矫人员进行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向在矫人员进行宣传讲解,提高《民法总则》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的知晓度。
第三步,在辖区内利用社区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地开展《民法总则》宣传。同时,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动《民法总则》进社区、进家庭,提高群众知晓率。
可以说,《民法总则》的宣传方式越是接地气,宣传局面也就会越有生气,宣传效果也就更具社会影响力,长此以往、久久为功,民众对《民法总则》必然会充满真诚的信仰与敬畏。
- 责任编辑: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