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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文明网 发布于:(2017-05-19)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集中学习教育
集中学习教育
端午节前集中学习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切实督促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提高矫正人员思想觉悟,端正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和态度,5月18日,内黄县司法局梁庄、井店等司法所纷纷组织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县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苏俊旺副局长到会指导并讲话。
首先由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点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作全面讲解,同时对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作细致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奖惩等各项规定,强化入矫人员的服刑意识以及矫正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惩罚措施和后果等。
课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李国安股长为矫正对象讲解了矫正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对矫正对象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求矫正对象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出现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依法给予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通过每个月的组织集中学习,进一步树立了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改造,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内黄县司法局联合各司法所开展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为今后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责任编辑: 张晓贺